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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扛住,今天终于和老爸老妈去了一趟SB会。
早上9点到的,幸好离家只有3站地,不算跋涉,排半小时队后进了大门,原计划玩到晚上10点半闭馆,结果5点不到我们就准备打道回府了。
怎么说呢,只能说实在是“同一个世界,不同的梦想”啊,这人和人的想法真是差距太大。我并不是失望,我去之前就没抱啥希望,本来我就想不明白,都网络时代了,地球那边发生的事你分分钟都能知晓,还有什么必要象百年前办个万国博览会那样大张旗鼓呢?你若想了解这个世界,你随时可以在网上找 到你想看的东西;若不想了解这个世界,你去了趟SB也仍然一无所知。我只是实在没想到,它会逼得我甚至都熬不到晚上十点半。好歹去过一趟,记录几点备忘:
1、SB人多名不虚传,今天算人少的,30万出头,走哪都是乌泱乌泱的人。50万的时候那不得人踩着人走啊?
2、有点点兴趣的日本馆、俄罗斯馆、英国馆、航海馆、火车馆一个没去成,都要排2小时以上。
3、去了一堆不排队或只排队十分钟以内的杂牌馆,名副其实地难看,不是说外形或布置有多糟糕,而是内容的极其空洞,所有表现形式无非照片和视频,我在家看《世界各地》得了。他们不远万里,漂洋过海,带着一段视频和几张照片,以及一个图章而来,这是种什么样的精神呢?
4、仅我去过的几个馆而言,很多陈列的展品,没看到任何语言的文字介绍,雕像没有、物件没有、食品没有,随便往柜子里一放,是什么渊源有什么用途,全靠观众自己猜。SB组织方就没对参展商作点基本的要求?阿根廷馆花了好几个专柜陈列“艾薇塔”的照片、华丽的衣裙和精美的饰品,却没有一句介绍说她就是大名鼎鼎的贝隆夫人以及她做过些什么(也可能有介绍,不过没有出现在我目所能及的范围内。)
5、部分国人对拍照的热爱简直出神入化,他们能在任何匪夷所思的地方即兴摆出POSE,比如跳进”禁止入内“的围栏里以贵妃醉酒的姿势横卧在一块平铺的电子屏上,或者站在一面打印得面目模糊的广告画前作陶醉相,或者伫在一堆疑似城隍庙出口的闪亮纪念品前大秀”V"手势。他们见啥拍啥,门口的标牌拍,闪动的投影屏拍,甚至连玻璃柜里的洋酒也不放过,只是,他们什么都不仔细去看。
6、非洲联合馆里卖的真是非洲土特产么?那些闪闪发亮的珠链真的不是从义乌运来的?美国馆比较实在,商店里所有的商品都印着Made in China.
7、SB是中国人的SB,没看到几个外国人,不保守估计也不超过50个。
8、我错误估计了形势,我原计划要拍一些在电视上看来不错的建筑外景,结果发现,以我的技术和设备,再加上风雨交加的天气,要找到一个合适的观景点是多么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后来我就连拍照的兴致都没了,什么都不想拍。
9、远眺了一下美国馆,一晃眼,还以为是国美打的广告:
10、那些没进去的馆可能有的很不错,不过这个世界上有什么集会是值得你排2个小时以上的队呢?要看屏幕更宽效果更好的视频,不如直接去影院看IMAX;要看微缩的城市景观,我更推荐深圳的世界之窗。
11、也有几点让我印象深刻的好处,一是园区地面排水做得非常棒,今天连下几场暴雨,园区90%的细砂地面一滴水不积;二是园内公厕容量大、整洁干净,值得所有其它旅游区的公厕学习;三是园区公交很方便,路线及班次都很令人满意。
然而瑜不掩瑕,对我而言,SB就象一个丑孩子,再怎么打扮,也还是个丑孩子一样,怎么说都没什么兴趣了。 -
1、自从在开心网上看到说加热后的西红柿和与空气充分反应后的大蒜是两大防癌食品之后,我就更加地热爱这两样我本来就很热爱的食物了,每次做饭总会把它们列为主要食材。题外话说一句,自从我开始大量使用大蒜做菜后,大蒜就开始疯狂地涨价了。
今天我看到冰箱里已经过期几天的几小盒黄油,就想临危拯救它们一把,一直放在急冻室里应该勉强吃吃还是可以的。无奈中国菜系里几乎没有什么会用到黄油,幸好我想起了上次在萨莉亚吃的法式蜗牛,不就是放点蒜泥、盐、葱和香菇么,这些食材我昨天都买了,没有蜗牛,不要紧,我就做个法式香菇好了,或者直接叫它“蒜香黄油香菇”。成品的味道还不错,和萨莉亚的一模一样。
本来要做西红柿炒香菇的香菇被分了一半走,剩下的还是撑出一个场面来。芦笋一直是我很神往的一种蔬菜,我觉得,它长得太神气了,从形状到色彩,都显得那么的傲视群侪。紫薯一直据说是个非常健康的食品,老妈说贵阳的紫薯现在都是放在水果店卖,非常不解,难道有人可以生吃?

2、这三菜一汤是上周日和孙永华一起吃的。
蕨菜是她去婺源玩的时候带回来的干蕨菜,用点肉末和山里红豆豉炒炒,味道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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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在家招待文青、小玉贤伉俪,小玉在成都呆过一年,食得辣,便做了贵州老干妈底料炮制的火锅。小玉不负重望,果然是四人中最能吃辣的,加了半碗干辣椒蘸料,依旧面不改色。

2、4.17
受到何姨爹开心网上记录的引诱,决定自己也做一次避风塘排骨。犹怀念北京日昌餐厅的避风塘系列,一大盘满满当当的蒜茸,在蒜茸的细碎飘香中翻找内容,实乃一大享受。上海的避风塘系列,蒜茸只是配料,一盘子端上来,是排骨是鸡翅是虾是蟹,一目了然,再无了寻找的乐趣。
土豆沙拉是受教于《深夜食堂》,看上去很好吃的样子,做法十分简单,也就依样画了个葫芦。
3、5.4
小长假最后一天,做点好吃的犒劳一下自己吧:蕨菜炒肉末、避风塘炒虾、白灼生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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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围城》的前世今生5 - [糊涂帐]
2010-01-30
(九)
前世
月茹:我有两个丈夫,但只有一个女儿。
我只是那个大时代中一个卑微的女子。
我出生在香港一个平民之家,父母经营着一爿小店铺,赚取微薄的盈利养家。
十八岁那年父亲给我说了一门亲事,男方是刑捕房的巡警,他叫沈重阳。初见重阳那天,我心欣喜,他眼睛大大,傻傻地看着我笑。
爹说:他是个好后生,日后必不亏待于你。于是我就这样嫁进了沈家。
沈家穷得家徒四壁,不要紧,我也不是富家小姐,我长于持家,精打细算,日子总会好起来的;重阳工作很辛苦,日日在外奔波,经常还值夜班,没时间陪我,这也不要紧,我会熬好汤等着他回家。
成亲一个月之后,重阳开始连续几夜不值班也不归家,我以为他外面有了女人,去到他的刑捕房门口等他,跟着他行到一间赌铺之外,我才知道,原来重阳嗜赌。
嫁了一个嗜赌的丈夫,结局就是一直会过着贫穷的生活,看不到未来,也没有期待,但我认了,因为我仍然爱着我的丈夫,在不赌的日子里,他待我很好。
这样的日子一过八年,真到我发现我怀上了我们的孩子的那一天,我知道,我和他的日子到头了。
我离开了重阳,然后迅速嫁入当地富豪李家。我忘了说,我是个容貌美丽的女子,一个如我这般的女子,想嫁个有钱的丈夫总不会是太难的事。
我的新丈夫李玉堂是个好人,他知道我嫁入李家的理由,虽然他从来没说起过。我是他的第四房妾,我不爱他,但是我敬重他。
知道了玉堂的计划以后,我去找重阳,只是想乞求他看在我们女儿的份上,能保护玉堂,我不知道那个计划最终会演变成一场人间惨剧。
头天半夜,我看到重光偷偷拨动玉堂的怀表,第二天玉堂晚起了两个钟头,我才明白重光的用意,但却已经来不及去通知重阳。
后来发生的事现在天下人都知道了,失去重光后,玉堂变了一个人,但对我女儿却格外地好了,经常坐在屋檐下看她摇木马,父女俩一坐就是一下午,还说着一些我听不清楚的话。今生
月茹:牺牲我一个,幸福一大家
我身上没有什么故事,我只是当下中国滚滚巨轮上的一个小螺丝,身不由己地跟着时代的步伐前行。姐妹们都说我有时候挺文艺腔的,如果不是家境这么差,我现在肯定也坐在哪个大学中文系的教室里上课呢。
我家穷,这是明摆着的事儿,不穷谁出来做这个啊。不过说穷吧,我家在村里还算是过得去的了,家里没人生绝症,没人打官司,没人在上访,知足了。我出来做,也是为了爹妈能过得更好一点,为了弟弟能继续念书,现在念书老贵的,但也不能不念,不念干嘛呢,回家种地?进城扛包?还是去当二流子啊?算了,牺牲我一个,幸福一大家吧。
我虽然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但每天也有开心的时候,身边有这些姐妹,互相照应,妈妈对我们也挺大方,我是知足了。我每天接待的那些客人,虽然个个人模人样的,但实际上,每个人也有一本难念的经。
上次接了个老头,快六十的人了还不收心,出来鬼混,也不怕死在床上。和我说他有三个老婆,第一个死了第二个跑了第三个比我大不了几岁,以前也是小姐,还问我要不要当他老婆,他睡着了都在念叨钱钱钱,要看紧自己的钱,不要让人拐走自己的钱。这人给的小费也少,这么抠门的人,谁要给他当老婆还不得被他恶心死啊。
还有一次接了个不良商贩,我是听他打电话时听出来的,做的那些事也不怕遭报应,毒猪肉、毒牛奶合着都是这些人给整出来的。不过我发现他活得也挺累的,过一会又接个电话,估计是他的上家,那副求爹爹告奶奶的谄媚劲,让人看着都难受。
我这人看人挺准的,有次来了个中年男人,我一看就知道他是个当官的, 当时是有求于他的人陪着他来买单的。他说我象他老婆年轻的时候,所以下次还会再来找我。后来他果真来过几次,他现在是个孤家寡人,老婆儿子都在国外,自由得很。我很奇怪他怎么会舍得和家里人分开呢,又不象我是生活所逼才得离乡背井,不过我也没多问。
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是我刚出道不久遇上的,他是和一群朋友来的,估计是第一次来,很腼腆的样子。妈妈让我坐在他身边,我们聊了很久。他说他刚从国外回来,跟着朋友出来玩。他和我聊起在国外经历的那些好玩的事儿,也说起他孤寂的童年。他买了我的钟,带我到外面去吃宵夜,又驾车去郊外兜风,那一夜他只轻轻地握我的手,但给了我很多小费。我本以为他有点喜欢我,后来还想了好多天,幻想着他再回来找我,但自那晚后我就没再见过他。当时入行不久,我尚不清楚逢场作戏的技巧。
我再做几年做不动了,会回老家,找个人嫁了,好好生个孩子,又会是一番新天新地。(十)
沈念慈:我活过了一个世纪(沈老太太口述,孙女Echo笔录)
上周全家人都赶来尔湾,为我庆祝107岁的生日。我在这个世界上居然已经活过了一百零七个年头,想想就觉得好笑,这么多的日子都不知道过去了哪里。我现在有时候糊涂得很,最近的事情总是记不太清,就像上周生日会上来了哪些重孙子,我都记不得了。不过老早以前的事,我倒记得很清楚。
Echo说我是个世纪老人,要我说说我的故事,她好帮我记录下来。这妮子,是担心我哪天大限来临,想留点纪念吧。没关系,人总是会回到主的身边,晚辈们都对我很好,我没什么遗憾。 人老了,就是这样,说话东拉西扯,我们言归正传吧。
Andy告诉我说最近香港拍了部电影叫《十月围城》,故事发生在我的故乡、我的年代。他搬来他的电脑让我看,电脑太小,我看不清楚,就听Andy给我描述。电影讲的是上世纪初孙中山先生干革命时去香港召开一个重要会议,一群人保护他的故事,我听到一半,就告诉Andy说,故事的结局我知道:那天一场恶战,六勇士与清朝将军同归于尽。后面的故事电影没有拍,但我也知道。
估计Andy听到我说“那天牺牲的六个人里有一个是我的父亲,也就是你的外高祖父,我就是刚才那个你说非常cute的小女孩”时,一定以为我crazy了。
那一年,我只有3岁。隐约记得有天晚上,母亲带着我晚上偷偷去出门去一个地方,她让我和奶妈留在外面,自己走进去,一会儿出来以后,一个男人在后面追着,我记得他,有天在家里,他冲进房间,吓唬我:不准叫,叫就把你卖了!我很害怕。
我一直以为我的父亲就是李玉堂,从小他就对我很好,母亲是他的第四个妾,我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二妈三妈和姐姐们也对我很好。我稍大一点,才从家人隐晦的只言片语里知道,我以前是有过一个哥哥的,但在我很小的时候他就去世了。
父亲送我去上全香港最好的学堂,在我十六岁离家留洋美国的前夕,父亲和母亲告诉了我一件事,“我不是你的亲生父亲,你的父亲叫沈重阳,你三岁那年他为保护孙中山先生,被清朝的官员杀害了。你应该叫沈念慈。”我默默无语地听着,突然想起小时候那个恶狠狠吓唬要把我卖掉的男人,他就是我的亲生父亲。“你的哥哥也是考上了耶鲁大学,你很乖,去了那边要用功念书。”父亲最后说,这是我第一次听他提到我的哥哥。 那一年,孙中山先生建立的中华民国已经有八年历史,我刚到美国不久,中国北京就爆发了“五四运动”。
我在美国读了十年书,研究了十年化学,如果不是遇到你的外祖父,我可能就一直留在美国了。你也知道,他是北京人,在他博士毕业后,我跟着他回到北京。那时候,父亲已经去世几年,母亲也多病缠身。偌大一份家业,由两位姐姐姐夫继续打理,世道不好,他们并没有父亲经商的才能,生意是日渐萧条。
我一直和你外祖父在北京大学教书,抗战前夕,我想举家返回香港,但在你外祖父坚持下,还是留在了北京,后来随校西迁,执教西南联大,直到抗战结束才返京。而我母亲就在抗战如火如荼之际病逝于香港,当时家人与我音讯断绝,母亲至死未见到我一面,也是我此生最为遗憾之事。
后来就是四年内战,国民党兵败台湾,中国人民共和国成立,我们居于校园一隅,继续教我们的书。你妈妈自幼跟着我们四处辗转,吃了不少苦头,这回才算安定下来,过了几年太平日子。
过得几年,新中国的日子又开始折腾,这后面的事你都大概知道了,三反五反运动,知识分子人人洗澡,抓右派,全民动员闹文革,你退休了的外祖父就是在文革开始时被斗争过去的,那年你刚上高中,住校,抄家的时候没赶上,算是运气好。
文革结束四年后,我已经是个七十七岁的老人,却又开始背井离乡,重新回到年轻时曾读过十年书的美国,和我尚在人世的二姐团聚。然后你们也都过来了,我们一家人无论走到哪,都是要在一起的。
唯一美中不足,如果你外祖父还在人世,那就是very perfect的一件事了。我近来老想起我们一起在耶鲁大学度过的那些时光,也许是他在那边等得不耐烦,想召唤我过去了。
就先说到这里吧,今天我累了,其它的事,改天再说吧。——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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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围城》的前世今生4 - [糊涂帐]
2010-01-29
(七)
前世
李玉堂:为了你们的革命,我可以出钱,但不出力,不出儿子。
革命于我,应该是最不相关的事。我是香港数得着的富商,手下生意米行、布店、航运、金铺、报社不计其数,住着全港九最大的豪宅,家中妻妾成群,“革命”二字,在我面前,本是提都不必提的。
我承认亲近革命之初,有一点投机的打算。清政府眼看是江河日下,香港这片弹丸之地毕竟不成气候,洋人也不定哪天说走就走。少白是我的好友,我很早就知道他是个革命党,虽然他接近我之初可能也有革命需要之考虑,但我们是真的意气相投。他是个很有文化的人,我内心觉得,如果让象他们那样的人来管理这个国家,也是好事一件。今天,我为革命出资推波助澜,他日革命成功,必不亏我。
少白和我说,革命是为了创造一个新世界,但不管什么世界,人们总归是要吃饭穿衣的,所以我不担心李家的生意。我如今长年住在香港,早年也在内地呆过,清政府之昏庸无能有目共睹,搞得天下民不聊生,换个政府也是好的。
但革命总归是件危险的事,我既然出了钱,就不想再出人出力,我总不能把所有鸡蛋都放在一只篮子里。我不是个革命党,我只是个商人,我有生之年两大愿望是把生意做得更大,让重光继承衣钵光大李家门楣。重光是我唯一的儿子,他是我们李家最重要的人。
我很后悔不该让重光跟着少白学文化,我其实早该想得到,连我的想法都会被少白同化,何况一个十多岁的小孩子,我现在想起这个事还在后悔。后来他们都说重光是民族英雄,是少年志士,我说这些都是扯淡,我只要我的儿子活着,这比啥都强。
算一算,我害死了不少人,少白失踪后,孙先生来港迫在眉睫,事情总得有人来完成,当时最了解情况的人是我,我只能挺身而上了。那天去的人里面,只有刘公子知此战不存侥幸之心,王义士、方姑娘未明情况,我也无法说得太透,毕竟我连自己是生是死都无法预料。我还挺后悔一事就是,应该提前给阿四把婚事办了,了这孩子一桩心愿。
至于重光,就不多说了,我至今不能去想这个事。
后世
李玉堂:只要再有一次机会,我就去做个良民。
我是个官,虽然不大,却也掌管着市里教育系统好几千人的升迁变动大权。我早年也是个勤勤恳恳的老师,刚毕业带初一学生,早上五点过就起床,从晨读、午休一直到晚自习,每天连轴转,直到把这批学生送进高中,然后一批又一批。
这种非人的日子也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后来我努力活动到了学校的上级部门,一步步走到今天。现在我的日子很轻松,每日看看报告、签签字、开开会就过去了,每天晚上总有不同的节目,反正老婆和儿子都在外面,回到家也是冷清清一个人。
我最信奉的一句名言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是所有送上门的钱我都收,我会仔细甄别,只有我能帮得上忙的和安全的钱我才收。教育是个清水衙门,这些年下来,也没积累多少,把老婆儿子送出去就花得差不多了,我在建筑系统、金融系统工作的那些老同学,两三年下来也远超于我。
我儿子成绩很好,老婆说他在那边适应得很快,现在外语说得比他妈要强得多,这小子,自小就聪明伶俐,只要别忘了中国话就好。每次视屏,看到他又长大一截,我心里就犯急,我要争取早点过去和他们团聚,再晚,儿子就长大了。
不过急也没有用,我现在还不能走,我得等着机会做一票大的,做完,安安心心地过去,在那边当个良民,陪老婆,陪儿子。
(八)
前世
阎孝国:革命之后,何以为国?
他们说我是满清走狗,笑话,我堂堂一个京师大学堂高材生,不说学贯中西,至少也是个通古博今之人,一身绝技天下无敌,会去给谁当走狗?
我是效忠于皇上,为朝廷办事,现今天下是皇上的天下,为皇上即是为国、为民,我有什么错了?在我手下,没有错杀过一个良民,也没有制造过一桩冤案,我之所诛,必为乱臣贼子;我力挽大清颓势于狂澜,救百姓万民于水火,又有什么错了?
孙贼是朝廷首号敌人,意在取皇上而代之,皇上一亡,天下必乱,天下乱,百姓苦,民不聊生,他们革命党真是为民请命么?我看也不过一群狼子野心之徒,为一已私欲而煽动天下谋反,其意何为?不过是改朝换代而已。
革命只是一句光辉的口号,革命之后呢?
阎孝国:带着无敌的梦想,我终于什么都不再敢做。
我的办公室窗外就是中国最繁华的金融中心,我天天面对着那只光彩耀目的巨蛋,幻想着终于有一天它能破茧而出,羽化为龙,腾跃于九空之上。
我已工作多年,从办公室里最基层、每天处理各种纷繁杂务的员工做起,一直做到今天能眺望巨蛋的单人办公室里,我曾怀着一颗相信一切的心勇往直前,却在现实中发现,曾经无惧的我,如今变得什么都不敢做。
我不敢生病,因为我的父亲已经病了,他在老家,没有医保,所以我承担着治疗他的一切费用,并也愿意一直这样承担下去。
我不敢买房,我的公积金和手头现款刚够付首付,但以后呢?失控的房价已经把贷款推成一个天文数字,意味着我每月将要偿还掉我工资的将近一半,如果我失业了呢?如果我父亲的病情再恶化呢?所以我还是愿意继续租房,虽然我也知道这涨上去的房价是不太会降下来,每迟疑一步,我就离房子更远了一步。
我不敢生孩子,和老婆结婚两年,我俩的收入尚可,但都对是否要个孩子心存疑虑。经济的投入还是其次,问题的关键是:现在这个大环境,适合孩子生存么?
我只是一名普通的都市白领,曾经是个生机勃勃的学生郎,再以前,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 -
《十月围城》的前世今生3 - [糊涂帐]
2010-01-27
(五)
前世
刘郁白:明天我终于可以解脱了
如果那天李老板没有来找我,我可能还会活上个二三十年,每天躺在同样的地方,除了打瞌睡、晒太阳、抓虱子之外,就是永无止境地想她。记忆是个奇怪的东西,记忆中的人永远不会老,无论过去了多少年,她在我的记忆中仍然是那副巧笑嫣然的爱怜模样,天天在思念中陪伴着我。
我的前半生是个意气风发的富家公子,年少多金,学得一身绝技,自也风流不羁,放荡形骸,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直到遇到了她。那日是我离家三年后首次归家,行至镇口,只见一个绝色女子立于道旁,侧身避让我疾驰而至的马匹。我急勒缰绳,与她四目相对,一时间,四野失色,我知道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时刻悄然来临。
当然,一个时辰之后,她就知道了我是父亲的儿子,我也知道了她是父亲的女人,她是我离家后父亲纳的第八房妾。但命中注定要发生的事已经在发生。
我们的故事后来在镇上以各种版本肆意流传,我唯一记得的结局是:父亲终知晓内情,气急攻心,竟至不治;三日之后,她在房中吞金自尽。
料理完父亲和她的后事,我散尽千金,一路南行,走到不想再走,就在这处骑楼底躺下,以一种乞丐的外壳遁形于世,我就这样躺着,从一开始的悔恨、追忆、思念,逐渐躺成了一具行尸走肉。
我活着已经是对自己的惩罚,李老板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每日他会让阿四给我一个银元,这次,他给了我一个解脱的机会。今生
刘郁白:我只是一个七零后的富二代
我从记事之初起就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孩,那个年代大家的生活都还挺俭朴的,但我吃的用的玩的都比周围其它的小孩好出一截。我上小学以后,我爸的生意越做越大,我妈在政府里的职位也越来越高,只是我们一家人很少再一起吃过一顿晚饭,日日陪伴我的是身边不断轮换的保姆。
我读书时成绩还不错,高考花点钱也上了个重点,随便读四年,我爸联系一个生意上的朋友,又花钱送我到法国去读过两年书。回国那年,无论海归还是刚毕业大学生的工作都特别难找,不过我不用操心这些,爸妈只让我考虑一个问题:是当公务员,还是进公司。我选择了后者,在自家的公司呆着,总省得去和人勾心斗角。
奶奶说我从小就是个淡泊的人,从来不爱与别人争。和别人不一样的是,我命好,有个好爸好妈,读书、工作、房子、未来,统统不用我操心。我知道自己是个胸无大志的人,我也不想把家族的生意发扬光大,老爸老妈挣的钱够我花到下辈子去了。现在我要女人,就有女人贴上来;我要朋友,就有一堆人陪着我玩。只等哪天我肯定下心来结婚生子,老爸老妈就对我再无要求了。
对啦,他们对我这类人有个称呼,叫“富二代”。其实我和杭州70码是不一样的人,我从来不事张扬,低调生活,也善待身边的人,品味着人生赐于我的一切享受,很少去考虑明天会怎么样。就先这么着吧。
(六)
前世
方红:谁不让爹活,我就不让谁活!
我记事以来就没穿过女孩的衣衫,爹说,打扮成男孩比较方便。我的衣服都爹缝的,每一件上都有爹的影子。
为什么要方便呢?娘死了多少年,我和爹就离家了多少年,我们和一群叔叔从天津一路逃到香港,叔叔们越走越少,每一场恶战过后,总有几张熟悉的面孔不见。
这次来到香港,总算是呆得比较长久,爹和叔叔们搭了个戏班唱京剧。我不想走了,我想读书,想和其它的孩子一样。
我不喜欢那个穿西装的叔叔,他每次来总象在和爹密谋什么事,我知道,爹只要一激动,就准没好事。果然,西装叔叔最后一次来,那些黑衣人也跟着来了。
我不知道爹为什么要逃,娘为什么会死,但我知道,爹是我最亲的人,谁不让爹活,我就不让谁活!今生
方红:所有的人都在台下为我欢呼
我参加Super star选秀以后就没再写过日记,主要是没时间,这一年来,天天过得都跟打仗似的。这次飞去美国拍专辑,路上有十多个小时,我就随便记几句。
我参加的是Super star青少组选秀,但一路走来,这次青少组的势头居然比成人组更火爆,这是公司没有预想到的。我从小爱唱歌,我觉得我就是为了舞台而生,从第一次踏上舞台我就爱上了它,从来不知道什么叫怯场。因为我的一往直前,我的独特嗓音,可能还有点别的什么吧,反正我就这样唱到了冠军。
无数的镁光灯向我涌来,鲜花、礼物、拥抱,所有人都在台下为我欢呼,不过我已经习惯了。
昨晚难得公司放我回家过一夜,身边少了经纪人和助理,真的一下子好轻松。临睡前听到爸爸和妈妈在客厅说话,是在说我。
妈妈说,她才十六,一夜成名,运气实在太好,以后的路都不知道该怎么走了。我是不是应该辞去工作专门陪着她四处飞,好好照顾她呢?
爸爸说:我当时就反对你让她报名参加选秀,你非说要让她出人头地,事到如今也就别说了,她争气,拿了第一,这也算个好的开始,就照这条路走下去吧。不过她始终年纪还小,身边没个亲人指点是不行的,你好好考虑一下吧。
我很开心,如果妈妈能陪着我,那将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
《十月围城》的前世今生2 - [糊涂帐]
2010-01-27
(三)
前世:
王复明:不是所有少林寺出来的都是黄飞鸿,我只是个卖臭豆腐的。
我生来就具异象,比一般初生儿长出半尺有余,哭声洪亮,四肢强健,双目炯炯有神。
这些是师傅告诉我的,我是个弃婴,出生几日便被父母半夜置于寺门之外。师傅说,那夜很冷,午夜时分还飘起了细雪,师傅本已躺下,依稀中,隐隐听得有婴儿啼哭,起床查看四下,一片寂静。一会,哭声又似响起,师傅循声而至山门外,方见正在月下嘶声哭泣的我。
你和佛有缘,师傅总是这样说。长大以后我才明白,我只是和师傅有缘。我被少林赶出寺门,是在师傅圆寂后的第二年。师傅一直是我最亲的人,我十六年来与师傅形影不离。师傅圆寂后,我觉得留在少林寺也没什么意思了,就想出来看看,于是我经常跑到市镇上吃肉喝酒、彻夜不归,方丈终于忍无可忍,把我赶出了寺门。
一路走着就到了中国的最南方,我看路边一个卖臭豆腐的老头可亲,跟着他学起这门手艺,后来给他送了终,我就接下了这副挑子。我的头发长了起来,没人再知道我曾经是一名和尚。
我日复一日地在街市做我的生意,我有一帮做各种买卖的小兄弟,我们埋头过着自己的营生,每日打烊后一起饮点小酒,不去理会身边穿梭而过的洋人、清朝官员和革ming党。
那一日,李老板寻上我,我认得他,是那个在报社门口为中国人说话的有钱人。他邀请我一起去打坏人,好,我这一身功夫还从来没派上过用场,今天士为知己者死,那就抄家伙,上吧!
如果那天我逃出生天,我一定要再回一次少林寺,出来这些年,是该回去给师傅扫扫墓了。
今生:
王复明:请不要叫我黑心商人,3聚氰氨也不是一天吃得死人的。
这些话当着人我从来都是不说的,今天和兄弟你喝多几杯,就随便说说,你听过就算。
兄弟我只是做点小本生意,糊个口,谋个生,家里还有没工作的老婆和读小学的娃儿要养。我一没文化二没技术三无色相四无家世,靠什么混啊?当然只能靠头脑了。好在兄弟头脑够灵活,这几年混下来,不光没饿死,活得还不错,房子买了,二手车也准备换换了。
你问我做些什么生意?这个说来话长,也说不清楚,反正什么来钱我做什么。兄弟我做的事,多半都在流通领域,就是中间一下过过手,赚点差价。至于流通的物件嘛,那可就五花八门了,和你说个事你还别吓着,什么打过瘦肉精的猪肉、泡过福尔马林的木耳、喂过避孕药的八宝鱼、掺过3聚氰氨的牛奶,我统统经过手。其实这些东西,也就是个食品添加剂,量不大都吃不死人的。上面本来也睁一眼闭一眼,只是闹大了嘛,收不了场,所以查一查。放心,风头过去就好了,一直都这样。
你问我做这些事不怕遭报应?出家人不都是慈悲为怀、清心寡欲么?那少林寺的方丈还脑满肠肥、名车豪宅呢,你说佛祖怎么不惩罚他啊?
我不敢说人在做天在看,问心无愧,但要说到报应,我想最应该遭报应的可不是我,上面一大把,下面一大把,我不过是在中间流个通,糊口,糊口。(四)
前世
沈重阳:女儿十八岁时你一定要告诉她,她爹叫沈重阳。
我生来就喜欢赌,这是没办法的事。遇见月茹的那年,我刚戒了两个月赌,她就嫁给了我。结婚以后再发现我是个赌徒,她也认命,跟我八年才离开,所以我是不怪她的。
我那天才知道她离开我时身上已经有了我们的女儿,我不知道我在世间居然还有一个女儿,不过李玉堂应该是知道的。我空有一身武艺,一摸赌具就浑身酥软,是个聚不住财的主,谁跟着我也只有家徒四壁的穷日子过,月茹说得对,女儿有个李玉堂那样的爹,比有个我这样的爹强。
赌徒大多不怕死,我们最怕的是不能再赌。月茹要我去救李玉堂,我去救她的男人干嘛呢?我去救的是我女儿的机会,一份过上她亲爹不能给她的稳定生活的机会。
不过我也没想到那天真就这样一去不回了,我人生的最后一场赌局,赌的是生死,我输了。今生
沈重阳:算命的说我前世是个赌徒,今生赌性未尽。
我这半辈子,过得也算值了,住着无敌湖景豪宅,车库里光宝马就有两个型号,娶过三个老婆,现在这个今年才25,刚给我添了个胖小子。
二十五年刚从农村出来那会儿,我也是一穷二白,要啥没啥,幸好月月愿意跟着我,一起进城打拼。一开始啥苦活累活没干过,后来终于找到挣钱的门路,日子刚刚好起来,月月却病死了。人家都说我这个年纪的男人最幸运的就是“升官发财死老婆”,三样我占了俩,最该庆幸。要是月月还活着,我可能还是会去泡有文化的大学生、年轻的发廊小妹来尝尝鲜,她也一定会和我大吵大闹,但我还是宁愿她活着。
以前在村里的时候,一个瞎子给我算过命,说我前世是个赌徒,这辈子赌性未尽,将来会有一场豪赌,然后赢得荣华富贵,最后繁华散尽,孤老而终。
我是怎么发迹的?我不想细说了,是一场得意事,也是桩桩不堪回首。当过孙子,见过官员们的种种丑陋嘴脸,收我的钱时眉花眼笑,投标会上又换一脸的道貌岸然;使过手段,最好的兄弟挡住财路也被我摆过一道。别人对不起过我,我也对不起过别人,这些都算扯平了。现在我做的营生是修房子卖,这是现下中国最挣钱的买卖,我打算再干它几年就收山,毕竟也上了岁数,再不能这么劳心劳力。
我的前半生都被瞎子说准了,我现在每天就怕他也说中后半段,所以多看牢点自己的钱是上计,现在虽说有个年轻老婆,那是靠不住的,三个儿子两个女儿,个个都是冲我钱来的讨债鬼,也是靠不住的。
要是月月还在,听到我说这些,肯定又要骂我“财迷心窍”了。 -
我正生活在那个你们憧憬中的明天的中国,它说so sorry.——《十月围城》的前世今生1 - [糊涂帐]
2010-01-26
(一)
前世:
李重光:我一闭上眼,就是中国的明天
那一天我犯了个错误,阎孝国一开始出现在巷口的时候,我本该直接跳下车,阎孝国纵是钢筋铁骨,但总厉害不过子弹吧?但是,那一刻我居然忘记了:我手里有枪!所以,本来可以侥幸不死的我,还是死了。爹从小给我的教诲就是:用功读书,以后跟着他学做生意,光大李家门楣的重任全系于我一身。但爹不知道,一个人如果书读得多了,那他的想法便会不一样。
爹一生都是个强人,我敬畏他胜过于爱他。爹从小对我倾注的心血不可谓不多,众星捧月,锦衣玉食,又预备重金送我出洋留学,在我拿到耶鲁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天,他大排筵席,豪宴群宾,看着他在人群中开怀大笑,我却笑不出来。
我不需要一个富甲一方的爹,我心灵上更渴求的是一个能为我指点迷惘的明师,所以我的内心一直与爹的朋友、亦师亦友的陈老师更为亲近。 我跟着陈老师,学到了很多东西,他让我明白一个道理:穷人不是生来就应该受到欺压的,每个人都生而平等,我侥幸生于富贵之家,但我应为争取世人的平等而斗争。
我一直都以为,爹是个只求明哲保身的商人,直到陈老师失踪的那天,看到他奋不顾身保卫报社,我才明白,爹是在用他自己的方式,实现着对这个世界的抗争。
在我生命的最后一天,我偷偷把爹的怀表调慢两个小时,然后用行动忠于了自己的信仰和选择,并实现了一生唯一一次对爹的叛逆。
最后那一个小时,我对阿四说,我一闭上眼,就是中国的明天。如果是平时,阿四一定会问我:少爷,中国的明天是什么样呢?我想它会是这样的:每一个阿四都不用再为中国的明天而担心,他只需心心念念住他的阿纯,他们都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那一年,我十七岁。今生:
李重光:我一睁开眼,就是做不完的作业,考不完的试。
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没有未来的人: 生于竞争激烈的九零后,自小在大考小考的枪林弹雨中冲过锋陷过阵,好容易快迎来高考觉得差不多熬出头了,上一次摸底考分数二本还不够,眼见表哥表姐们名牌大学出来还在家待业闲晃,这点分数够干什么呢?自幼只练一门读书考试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脑子不灵光,又无一技之长,顿觉前途更加渺茫。
我的同桌阎孝国今年不用参加高考了,他爸帮他办了美国的自费留学,明年直接过去读书。谁叫人家的爸是山西煤老板,我的爸只是个报社小编辑呢,羡慕不来啊。不过老爸的朋友陈叔叔是所重点大学的教授,不知道老爸会不会和他说说,帮我搞点照顾呢?
明明今天和我说分手,分就分吧,我自己一脑门子的官司还顾不过来呢,还跟我来这些矫情,爱谁谁吧。不过现在想起,又有点舍不得,毕竟她是我上高中以来唯一的一个女朋友,一直相处得好好的,怎么说分就要分呢?不就是嫌我上周她过生日没有陪她玩通宵么,也不想想那天摸底考的分数刚公布,我得回家安抚高堂,哪能抽身?她自己的成绩是差得破罐破摔了,我不是还要绝地一博么?算了算了,明天买朵花去哄哄她,要分手也等毕业再说吧。
“重光,重光,还不赶快温习功课,在这发什么白日梦呢!”老妈在我背后一声暴喝,我条件反射地一把抓过课本。
让这苦闷、紧张、蹉跎、纠结的十七岁,快些远去吧。(二)
前世:
邓阿四:老爷,谢谢你送我去识字。
爹娘死的那年,我才十岁,沿街乞讨,老爷见我可怜,就把我带回了家,给我饭吃,给我衣穿,还教我做事做人。我每天拉着人力车送老爷出去办事,剩余的时间都在米行帮忙,这样开心的日子过了十二年。
少爷是我看着长大的,但他总说着一些我听不懂的话,比如什么天赋人权,比如什么自由民主。但我是打心眼里喜欢这个少爷的,他没有一点少爷的架子,从来不把我们当做下人使唤,总是和我们打成一片。老爷待我也很好,但老爷是威严的,不像少爷有时候是可以说笑的。
我拉着老爷的车,每天都经过阿纯家的相馆门口,我会打一下铃,和阿纯相视一笑。老爷早就知道我俩的暗号,但他每次总是装着不知道,一脸的严肃。我终于鼓起勇气请求老爷帮我去提亲,没想到老爷答应得那么爽快,还让我马上调转车头,当场就兑现了承诺。
那天的事老爷并没有强迫我参加,我刚和阿纯订了亲,连酒席都还没办,说真的,要是早知道有这么危险,我还是挺犹豫要不要去的。但是,少爷被挑中了当替身,我想我是非去不可了,我要保护少爷。少爷是老爷的命根子,老爷救了我,才帮我结了亲,他还要送我去识字,少爷从小跟我关系这么好,现在,少爷要去给人当替身,我怎么能不去帮他呢?我不懂得少爷和我说的那些话,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做这些事,但是我要去保护少爷。
阿纯的腿不好使,不过不要紧,我想就算我出了什么事,老爷也是会把她当自己的女儿一样对待的。今生:
邓阿四:老师,城市里,他们都叫我“民工”
老师,在你离开我们3年后,我终于来到了省城,这是你的城市,但省城太大,我不知道该到哪儿去找你。如今,我在这个城市已经呆到第四年了,每次在街头看到与记忆中老师相似的身影,我都会不由自主地追上去,但每次的结果,都是失望。
老师,虽然你只在我们县中支教过一年,但初二那一年,是我读书生涯中获益最多的一年。在老师的教诲下,我知道了人活着不应该只着眼当前的世界,还应该树立更远大的目标,你和我们说,人是要有梦想的。于是,我树立了一个远大的梦想:我要去看更大更远的世界。
老师回城一年后,我参加了中考,成绩优异,比县一中的录取线还多几十分,但那年我父亲突然身患重病,不能再下地干活,无力供我继续求学,我只得辍学回到家。前面三个哥哥早年夭折,身为家中长子的我在家务了两年农,等父亲身体好转,下面的弟弟也因成绩不佳初中毕业回家后,我决定上省城打工,一来为能挣到更多的收入救援农村那个贫困的家,二来为了能看一看老师所说的那个更大更远的世界。省城很大,我没什么本事,只能在同村老乡的介绍下,进了一家建筑工地,从小工做起。四年下来,我做过工地上所有的工种,我才二十二岁,但背已经伤了。这四年,我换过几处地方打工,见过无数包工头欺压工人,欠薪是常事,出了工伤也经常是不了了之,终于在忍无可忍之后,我当了一只出头鸟,带领工人与不守法的包工头对抗,这中间吃过亏,受过罪,但现在已经有一群兄弟愿意跟着我,我换工地,他们也跟着换。
这样发展下去,会是什么样呢?再过几年,当我有了更多的兄弟,我也另立山头,当个包工头,然后为了自己能够更好地生存,又开始重复以前发生过的故事?我知道我不会欺压自己的兄弟,但我不知道,这世间有多少别人的兄弟正在被人所欺压?老师,这就是你所说的那个,更大更远的世界么?
我总在省城的街头举目寻找,希望能当面问老师一个回答。 -
当代侠隐传奇1:长沙拾荒叟 - [糊涂帐]
2009-03-22
这个故事是前天下班路上听来的。
局说,局妈本来这周就来上海了,后来因为外出去买车票时随身的小包被偷了,包里有身份证、老年份、存折等一系列东西,为了要补办,只好决定暂时不来。
失包后局妈电告局,小包里还有一张局的名片,要局当心可能会有人打电话来诈骗。
局听了也没上心,当晚却真接到一个长沙打来的电话。
对方说,自己乃一拾荒老头,当日在垃圾箱里拾得一包,内有物件若干及局的名片。现打电话来,希望能物归原主。
局当下起疑:莫不有是什么蹊跷,局妈一七十多岁老人,实在不敢让她在夜间外出与生人交易。故说,现在已晚,联系不上失主,明天再说吧。
挂了电话不多久,长沙长话又来,拾荒叟说,自己乃一居无定所之人,身怀此贵重物品不敢过夜,一来可能再次失窃,二来碰到联防查夜也说不清楚,可能被人诬为偷窃之人。请局告知失主住所,自己可以送包上门。
局一听更疑心:这如何信得?岂敢深夜让生人上门?但转念又一想,如果对方是恶人,也未免太过明目张胆,于是联系一旧同事,请与对方联系,拿回失包。
同事过后告知:对方确是一拾荒老头,并无虚言,且交回失包后不受感谢,飘然而去。
我觉得这个故事很有趣,故记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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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因之梦美国,一夜飞渡太平洋 - [糊涂帐]
2009-03-17
元帅不甘落于员外身后太久,于是趁昨夜月明星稀,也急忙忙赶紧做了一个美国梦。
元帅也要去美国了!不过很抱歉,这次不是和员外同行。(故事参见员外的美国梦)话说某天,局找到我说,公司要派我们去美国出差。
我大吃一惊:局去谈版权,我去干嘛?
局很神秘地说:学习。于是我揣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开始收拾行李。担心公司随时会中止我这趟莫名的美国之行。
行李打包好了,下午三点,坐上了机场大巴,上了飞机,局在旁边一路昏睡,然后就到了美国。估计到的是洛杉矶,机场大巴带着我们一路象乘过山车,最后爬上一个巨大的坡。
我们走下坡底,旅馆到了。这个坡可真大啊,所有建筑物都在它的波峰之下。我心中计算着中国的时间,现在美国仍然是下午三点,阳光正好,美国,我该做点啥呢?
到处去逛逛吧,不要辜负了好春光和美国。
局却又神秘地对我说:你去逛吧,我和老板约了要出去办事。
我一听傻眼了:局,我可是第一次来美国啊,两眼一抹黑,乍逛啊?
局胸有成竹地一笑:我已经给你安排好路线了,你出门去坐地铁,往前方坐2站到一个名为“The North”的站下来换乘,再坐5站,就到了。
我疑疑惑惑地犹豫着“前方”究竟是往南还是往北,就上了地铁。
一路上,经过一家很别致的书店,很象“查令十字街84号”。终于到站了,一下站台,哈,爸爸妈妈也在,于是我就带着他们开始美国游了。
爸爸说,他做了一个笔记,要去找一个地方,那里体现了美国的文化。我们三人顺着一条溪流走啊走,一路上,垃圾场过去了,棚屋区过去了。
我很纳闷,怎么这跟我们中国也差不多啊?小店铺的招牌上还写着“5元起”。
再一想,可能爸爸带我们去的是华人社区。到达目的地了,是一条小街,幽深得就象那些外国导演镜头下的中国街道。
还好,两旁的店铺和街上走的都是高鼻深目的外国人,这让我相信了我是身在美国。
我们随意逛着,发现这儿是一条买卖美国古董和奇怪玩意的专业街。
现在想来,这估计就是美国人开给外国人的“秀水街”或“襄阳路”。找来找去,没找到爸爸笔记上要找的东西,所以我只好不断地拉住路人问“Can you help me?”
后来运气很好地逮住一个会说中国话的亚裔,他饶有兴致地和我们仨坐在路边开始侃大山。日渐西沉,我突然想起老板说晚上还要碰头开会,赶紧和爸爸妈妈往回赶。
又经过了那个5元店,那些溪流,回到了城市。爸爸妈妈自己玩去了,我赶回了饭馆,局一个人坐在大堂里。
局说老板让我们自己先吃,所以我就点了一盘日本料理,开心地吃起来。然后闹钟就响了,我心不甘情不愿地挣扎着关掉它,继续吃那盘料理,它再响、我再关、再吃、再响······
折腾几个回合之后,我只好爬起了床,最后赶在9:00整冲进公司打了卡。 -
人人都爱家明
头天晚上赶稿赶到四点半,是电话铃声把我吵醒的。
芳芳打电话说她在楼下,要上来。
摔下电话,我直奔卫生间,坐在马桶上开始刷牙。
看看镜中的脸,青面獠牙,篷头垢面--女人一过了二十五,只消一个晚上睡不好,立马现出原形。以后我一定会告诫我女儿:女子顶好在二十五岁之前把自己嫁出去,那样就算落得一副黄脸婆形象也可以有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
芳芳家就在我家马路对面,平时过来互相解解闷我也不反对。但今天,我需要的是睡眠。我起身按下抽水马桶,才听见闹钟报时:早上七点整。天啦,才七点,她疯了,这么一大早跑上来干嘛?
我刚把“碧柔”敷上脸还没搓起泡,门铃响了。
手忙脚乱打开重重铁锁,只见外面那张脸气色比我此时也好不了许多。
“小姐,搅人清梦是要折福的,你知不知道?我可不比你当老师的,有双休,有休假,又是铁饭碗,我昨天熬了一夜早晨才睡,就被你的电话吵醒,今天还要接着写稿,我交不出稿子是要被老板炒鱿鱼的。昨天我们社的大美女已经被炒了,名目就是‘工作态度不认真’。”
“别叨唠了,像个老姑婆,难怪嫁不出去。你快去洗干净脸,我买了两碗肠旺面,再不吃面就粘汤了。”
梳洗完毕,一碗香喷喷的面下肚,精神居然好了许多,心情也跟着好起来,至少现在看芳芳没有刚才那么面目可憎了。
“大清早找我干嘛?”
“昨天晚上打电话你为何不接?”
“写稿,电话线拔掉了。”
“昨天我和东平去青岩玩。”
“插一句:青岩倒是个不错的地方,只是你俩大学四年还没玩厌?东平是个缺乏创意的人。”
“还有他的一个朋友和他女朋友。”欲言又止,半天进不入正题。
“小姐,你不会为了这点小事来烦我吧?你是他女朋友,你俩出去玩是很正常的事。既然出去了,他再喊上几个朋友也没什么不妥吧?你到底想说什么?”
“一路上,我只要脸上没有笑容或者沉默不语,他就会小声提醒我:不要做脸色给他的朋友看。我只是说累了笑累了休息一下,根本没有别的意思,我不明白他为何那样小心眼。”
“是他老家来的朋友吗?”东平和我、芳芳同了四年大学,他老家在一处乡下。
“嗯。后来下午吃饭,我开饮料时不小心溅些在裤子上,就用纸巾用力擦,他又叫我不要故意做,我真是越来越搞不懂他了。”
“他总觉得你很介意他的出身,因为这种介意便会瞧不起他以前的朋友、亲戚。这是一种自卑心理在作崇。”
“我并未瞧不起他的朋友,既然都和他快谈婚论嫁了,我哪还会介意他原来是哪里的人。”
“这就是你俩思想上的差距了。这种事可大可小的,看你更看重什么。”
“我昨晚上回来一直在生气,这算什么呀,他对乡亲比对女朋友还好得多!”
“这说明他也不拿你当外人。”
“如果以后这种事三天两头发生,我每天也不用吃饭,光气就气饱了。”
“或者直接和他沟通,或者慢慢暗示他,看他有无悔改之心。不过话说回来,这种根深蒂固的东西是不好改的。以前我在外地时间呆长了,见到本省人还觉得亲热,何况他背井离乡这些年,自然对老家的人会好一些。”
“那也不能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呀。”
“看你怎么选了。”我知道她也只是叫嚣叫嚣而已,这种事会让当事人很烦恼,会引起一些小小的风波,但它不会造成两个人的分手,因为这个理由实在太微不足道了。
“真心烦。以前找不到男朋友心烦,现在找到了心更烦。不知道结婚对这一切会不会有什么改变?或者又是变换了一种形式的心烦?算了算了,我也不要什么东平了,我来和你一起喜欢你的家明吧,他从来没让你心烦过。”
“可以可以,不过现在你要让我睡觉。你也倾诉完了,回家去吧。记得把这两个面碗带出去扔掉。”
关好大门,我又倒在床上和周公再续前缘,回龙觉真是名不虚传,这会儿老板亲自来叫我也不会搭理。
电话铃再响起的时候,我听到楼下总是把收音机开得震天响的杨家传出十一点整的报时。我先算了算:芳芳八点走的,我又睡了三个钟头,根本不够正常正常睡眠时间。然后伸手拿起话筒。
“你在家?怎么这么久才接电话?手机又不开机?”
“人都还睡在床上开什么机呀?”我的头还是昏的,也没反应过来电话那头的人到底是谁,随口和她胡扯,反正总是那群损友之一。
“快出来,吃中饭。”
“不吃行不行?我想睡觉。”
“不行,出来陪陪我,我和丁科分手了。”
和丁科的,那是青青了。分手这么大事,事先没一点征兆。
“真的假的?你俩吵分手架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也没见分成。”
“这回是真的。他变心了,和我上次给你说的他那个网友玲玲。”
有名有姓,这回看来是真的了,我已揭开被子,这个觉是睡不成了。
在“麦克士”看到青青,她的眼睛一片红肿,刚才电话里倒听不出来。在这种快餐店谈谈伤心事是最好了,人人来去匆匆,不会有谁注意一个流泪的女子。
“他说可能会到北方去找玲玲。”
“玲玲不是一直在本城打工吗?”
“前几天回去了。她一走,他就象只找不到主人的狗儿似的。”
“那他以前说他们只是好朋友的话都是骗你的?”
“刚才我和他说清楚了,他说他现在心里很乱,分不清我和玲玲到底哪个在心中更重要。”
“嘘,臭男人说什么混帐话?你和他都是有实无名的夫妻了,他和那个玲玲算什么?”
“他说他们只是很单纯的心灵交流,他怕处理不好这件事会伤害她。”
“恶心,他就不怕伤害你了?他摆明是对你和玲玲都不负责,这种男人一脚踢开算了。”
“可是说真的,我已经变得有些依赖他了。”
“你是在怀念他以前对你的好,但你有没有想过,这种好是一去不复返,就算他回头,他还会象以前一样对你吗?你能保证什么时候不再出现第二个玲玲?”
“我现在相信感情是可以培养的这句话了。”
“以前他追你追得那么辛苦,现在也这个样子,让我真不敢相信,这个世上到底还有没有好男人,就算有一天找到了一个,他又能对我好多久?”
“我也知道和他是很难挽回了,但就是止不住的难过。”
“给自己多一点时间。”
“现实总是给我们太多失望,我不如和你一起喜欢家明吧,也算是一个美好的愿望。他什么时候回来?”
“年底吧。难过的时候找我,虽然于事无补,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容易对付寂寞,比如你可以在一旁看我工作,打发掉这最难捱的一段时间。”
“我要喜欢家明了。”青青没有回答我的话。
手机响起的时候我正上到三楼,才两点四十五,我是要赶回家睡午觉。
“下午有节目吗?我和几个朋友正在‘燃情岁月’,要不要过来凑凑热闹,张克也在。”后面这句说得很轻声。
“大下午的泡什么酒吧?都闲得无聊了?”不过对张克我还是有兴趣的,这段时间珠珠老在我面前提起他。
下午走进酒吧的感觉很奇怪,因为是白天,地毯上的陈年酒渍一精二楚,椅背上的划痕历历在目,阳光一映射便显得十分的颓废了。
张克就是珠珠描述的那种小白脸,很干净,也可以说是没有血色。
我坐在珠珠身旁,珠珠坐在张克身旁,桌面上还有另外两男两女,我不认识。
“你复习得如何了?”他俩都在应付同一种职称考试。
“做题时困难不少。”他程度比珠珠好,我想这时他应该拨刀相助了。
“仔细看看解题指导,应该会有帮助。”真是木鱼脑袋一个。
有个女生说四点要值班,先走了,张克说要送她。
珠珠当时脸色就不怎么好看了。
“普普通通一个人啦,外面比他好的更多。”我咐在珠珠耳边说。
张克倒是一会儿就回来了,回来坐到了离珠珠很远的位子上去。连我都看出来了,他只是找个借口离开而已。其实何必呢?有谁会对他死缠烂打?
走出酒吧,珠珠突然说:“我要喜欢家明。你同不同意?”
“好朋友还有什么不肯的,他回来借你用几天就是了。现在回家吧。”
走到家门口,手机短消息提醒。舒舒不知从哪抄来的,倒也有意思:我爱的人名草有主,爱我的人不堪入目;不是在疯狂中变坏,就是在沉默中变态。就象专写我们这群老姑婆似的。
脚刚踏进门就听见电话铃疯响。
“出事啦!”
“何事?”舒舒这人一向大惊小怪成德性。
“我把发给你的邮件错发给了老赛。”这倒不是件小事,我俩平日邮件写的那些内容为外人看到必然不齿,何况是老赛。
“写的什么?”
“和你讨论男人喜欢女人穿什么颜色的内衣,还写了点关于老赛和老迈的。”
“你完了,不仅色情,还让人知道你是想蚂蟥两头吃。”
“现在怎么办?我现在只盼老天保佑他的中文程度不好,读不懂我写的。”
“不会的。你越不希望他读懂的他就一定能读懂。等有一天你正经写封情书给他他倒还不一定能看全懂了。你静观其变吧。”
“我真是大脑短路了,干出这种事。知道的人就明白我这人一向有点扯不清的毛病,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故意骚搅老赛。”
“你等着明天他给你回信看有什么反应。如果他够聪明,多半会一字不提。”
“也只有这样啦。真是做多错多,干脆我喜欢家明算了,他不会让我做错事。”
“家明吃饭叭嗒嘴,走路八字腿,你还喜不喜欢?”
“喜欢,怎么不喜欢,反正我又不用面对他。”
一天接了四台戏,四个各有所怨的女人,她们人人都喜欢家明。
觉是补不成了,连夜赶稿吧。明天是最后期限,两个黑眼圈也比老板的脸色好看。
哦,家明,谁是家明?
宋家明--我的小学同学,自小成绩优异,毕业于国内某名牌大学,现在欧洲某国留学,一直是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但是,自小学毕业后,我和他见面的次数加在一块不到十次,我不了解他,我并没有机会去看到他的缺点。
因此,在我心目中他是完美的化身,我喜欢他,就象喜欢一幅名家真迹,一张正版CD一样,因为完美而喜欢。
因此,我总在对认识的人描述:有这么一个人,他代表了一种完美。
头脑清醒的人不会信我,但每个情感陷入低谷的朋友都会对我说:我也喜欢家明。
其实我们喜欢的不是家明,是一种对完美生活的向往,是一种对现实的逃避。家明就在我们每个人的想象中。
我还没有告诉她们,我已经找到了一个男朋友,不是太出色,但现阶段看来还比较踏实、可靠,其它的我也不计较太多了。如果到了三十岁我还结不成婚,那时胡乱抓一个为了结婚而结婚,说不定比现在这个更糟。如果不出意外,我打算明年就和他结婚了。不过生命中永远有意想不到的意外,我也不敢把话说死。
可以肯定的是,我仍然喜欢家明,一直到老、到死。
人人都喜欢家明。 (200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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惆怅
采月结婚那年只得二十一岁,在这个年代,已算得早早婚。
这年头,谁家养了女儿,不是都齐齐送进大学校门,先读个三四载书,出得社会再玩个三五年,只要三十岁以前把自己嫁掉就算是乖女儿了。现在的人,没有谁傻到会早早背上一个十字架。
采月的父母,一开始也算是对好父母。
家里一直做着点生意,渐渐就把家从小县城搬到了省城,又把一双女儿都送进大学校门。采月学的是法律,虽是大专,也算得是个热门专业。
故事的转折发生在采月大学毕业那一年。
采月读书早,十七岁入的大学,毕业时二十还不到。
采月爸爸始终固执地认为:教书是女孩子最好的终身职业。省城的教职是个人人争破头的金饭碗,门槛太高,只好曲线就业,他托人把采月弄到了一所距省城百多公里,不通火车的偏僻小镇当老师,倒是个正式工作。
采月爸爸说:“你先安心干,过几年再把你调动上来。努力干点成绩出来,进好的学校也容易点。”
采月不想去的,那么偏远,她当时只想和楚雄回到他那个城市去,打工也好,总之是和楚雄在一起就行了。不过,爸爸的眼一瞪,她就没敢再说什么,开始收拾下乡的行李。
楚雄也没说什么,一个人走了。
采月教书的那个小镇叫青藏,和那个举世闻名的高原无关,这是个只有一条街道的镇子。采月已算走运,听说青藏是今年年初才刚通的电话。
学生几乎全是顽劣不堪的。
采月一个人教三个班语文,人数加起来虽不足百,已叫她精疲力尽。学生程度差不说,还不听教。
这天又有一个家长闹上门来,找的是采月。 “采月老师,你是城里人不知乡里事。我们乡下娃儿识几个字就够了,你留那么多作业,还让不让他帮家里干活了?”
周围的老师们不发一言,没有人帮采月说上一句半句话。
学生在他妈身后直做鬼脸。
采月几次想一走了之。在这个地方根本看不到前途。爸爸总叫她忍耐,等到他给她办调动。
第二个学期,情况似乎有了些好转。
学校体育组来了个年青老师,是当地人,毕业后分了回来。
认识张健的第三天,采月就知道他是想追自己。
以前采月在学校也不是没人喜欢的,只是她独独看上那个其貌不扬的楚雄。楚雄上学期总共给她打过三通电话、写过两封信,然后就再无音讯。倒是假期采月回家时,听说他在那边法院混得如鱼得水。
张健长得倒也高高大大,就是眉宇间那股与生俱来的乡土气息怎么也挥之不去。
采月反正是孤独,他来找也不是太反感。有时她想:父母总不让我回家,楚雄也飞了,眼前这个乡帅又不是太讨厌,聊胜于无吧。
如果不是那次醉酒,采月可能真会等到一个机会调上省城的学校。
她始终没闹清是不是张健有意把她灌醉的。反正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情形令两人都挺尴尬,小豆豆就是在那晚有的。
一开始采月是下定决心不要这个突如其来的孩子的,但张健死活不松口。
女友就劝采月:“孩子生不生决定权在你,关他什么事?你不会甘心一辈子陪他呆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吧?”
采月就去了一趟省城,准备引产。
采月爸爸这回大发雷霆,不让采月进家门,说是丢了他老人家的脸。妈妈在一旁流泪不敢说什么。自小不和的妹妹没事人一样冷眼旁观。
采月躺在病床上,想想这也是一条生命,头脑一糊涂,又想想即使了结了他自己的处境并不见得就会有多大改变,咬咬牙跳下了床,返回青藏。
结婚那天,采月家人全体缺席,倒是几个同学赶了过去。
临摆酒的头一天还有人劝采月:“这一结你的命运就很难改变了。”
“可我已无法回头。”
张健算是如愿以偿。他家人对采月不坏,也就是那种乡里人过于琐碎的关心。
婆母总是把采月奉子成婚这件事宣扬得人尽皆知。本来未婚先孕是一件伤风败俗的事,不过当事人事后肯结婚又另当别论了。能娶上这样一个城里媳妇让张家觉得门楣生光,只是采月觉得自己的隐私被剥了个一干二净。
张健和采月住在学校一间平房里,上趟厕所要穿过整个操场。
孩子生下来了,小名豆豆。父亲遗传基因明显占过上风,一看就知道是个乡下娃娃。
经济开始捉襟见肘,结婚拉下的债还没还清,为孩子又再开始借钱。张家世代务农,是帮补不了什么的。采月妈妈心疼女儿,时不时寄个千儿八百来,但救急不救穷,钱一到手马上泥牛入海,不见个影踪。
孩子不吃母奶,只肯喝一种县城商店里最贵的奶粉,喝其它便宜的一入口就吐奶。这点娇贵倒是有点母亲的城里血统,只是张健要常常坐二个小时车去县城买奶粉。
钱流水一样花着,虽说还没到牛衣对泣一步,但吵架开始了。好在张健对采月还算宽容,有时一吵起来他就先认输。采月现在图的也只有他对自己的那副好脾气了,话说回来,不是为他,采月何至于走到这一步?
豆豆周岁那年过年,采月爸爸终于松口让女儿带孙子回来瞧瞧。再回到久违的家,父母都没多说什么,采月觉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环境太好,生活太方便,有些不习惯了。
采月带张健、豆豆去参加一个同学的婚礼。
豆豆还是一脸长痂、鼻涕横流的模样,连最喜欢小孩的女友也只肯说:“豆豆长得真可爱,给阿姨笑一个!”而决不肯伸手抱抱。
张健觉得不受重视,又恨众人冷落了豆豆,情急之下脱口而出:“我家豆豆人人都说眼睛长得最灵活,在学校人人都抢着抱他。”
豆豆目光呆滞地盯着他妈妈,众人一时无言。
酒席一结束,采月就走了。
采月这样想:都成这样了,张健对自己也不坏,就算穷点、苦点,只要生活平平静静,等豆豆长大些就好了。
人越担心什么就还越来什么。
张健在学校打学生被家长告上了法庭。
采月去看那学生,门牙被张健打落两颗。
纵使学生有千般不对,总是个孩子,一个老师如何下得了这么重的手呢?采月浑身发冷:这么充满暴力的人,冲动得不计后果。这一刻她想离婚。
学生家长捎话说私了也行,但提出的赔偿费是他夫妻两人不吃不喝一年的工资。他们拿不出这么多钱。
如果公了,张健工作就算是没了,有了这个记录,以后要再找学校收他也难。这个时候,他还在叫嚣:“让他告,大不了我到外面去打工。”采月看着他,就象看一个陌生人:这个男人开始不负责任了。
事情最后是这样解决的,学生家长同意把价砍低一半,说是看在采月老师也不容易份上。不过不能再少了,这钱是给娃儿进城补牙用的。
采月爸爸出了这笔钱,现在他有时在电话里会对采月说:“实在过不下去就回来吧,工作慢慢再找。”
但采月知道,自己已无法再回头了。因为豆豆,因为走错路的这几年已将她改变成了另一个人。
有时没课的时候,采月坐在窗前,窗外是一成不变的一排低矮的校舍,她的目光会飞越青藏沉沉的天空,飞回那个遥远的她生长的城市去,她又看到了那些她渡过的美好时光--和同学们在某歌手的演唱会上激动得声嘶力竭,陪妈妈在琳琅满目的超市大采购,坐在散发着淡淡幽香的书店一角消磨一个下午,然而眼下--豆豆又在哭了--
她奔过去。
她不想再改变些什么,只想把眼前的一切做好。 (20010529)







